昨日,市滇池管理局就《滇池分级维护范围划界方案》(以下全称《方案》)举办听证会,滇池一、二、三级保护区将明确划界。《云南省滇池维护条例》(以下全称《条例》)于2013年月实施,《条例》规定,滇池一、二、三级保护区及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明确范围由昆明市政府确认。滇池一、二、三级保护区及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明确范围的划界、发布,是秉持《条例》的迫切需要,是强化滇池流域生态维护与合理利用的最重要基础,是实施滇池流域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的重要依据,也是前进昆明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建设的最重要确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