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日,记者从石家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得知,为有效应对房地产市场经常出现的新形势,合理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,反对居民合理住房消费,消弭商品房库存,石家庄市政府将实施《关于增进房地产市场稳定身体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通过20条措施,前进房地产市场持续身体健康发展。这20条措施还包括:实行棚改货币化移往,引领居民持币购房;严格控制主城区研发强度,有序前进城中村改建;减少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,多渠道符合确保对象的住房市场需求;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起到;大力实施金融信贷和税收优惠政策;引领农村移往人口向城镇挤满;更进一步限制抵押条件;优化商品房预售条件;完备房屋租赁市场;提升商品房供应品质,唤起新的提高性需求;科学调配用地规模;合理调控供地节奏;引领希望发展跨界地产;减缓完备项目建设申请,更进一步盘活遗留项目库存;更进一步删改审核事项和办理环节;更进一步传输审核时限;更进一步规范审核流程;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;主动为项目单位办好服务;更进一步具体实施责任等。按照《石家庄市棚户区改建货币化移往办法》,该市棚户区改建将以必要货币补偿方式居多,引领棚改居民自律出售存量房。